学校2018年章程建设及修订工作自查报告
接《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18]91号)文件,我校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根据《新疆自治区中小学校章程管理办法》(新教政发【2013】7号)、《关于印发新疆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和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政发【20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精神及新章程,就清理、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及其配套制度规定,形成学校章程统领下的科学配套、可操作性强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我校对章程制定和修订及履行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组织领导学校对章程建设高度重视,认为学校章程是教育系统落实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内部管理的全局性、纲领性文件。因此,学校成立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建秀(校长)副组长:杨莉(党支部)王维娥(工会主席)员:曹艳(副校长)李永刚(校办主任)邓莲莲(德育主任)张红莲(教务主任)军(总务主任)燕(德育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