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州委、市委党风廉政工作部署,我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监督责任,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促进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现将我局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作如下自查报告:
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完善组织机构。为深入推动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扶山燕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办公室、督查队、人事股、监察室、党办(主体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冉瑞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党办主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党办主任具体负责主体责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认真抓好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
2、拟定主体责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