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各级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安徽省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和《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为局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责任范围
局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人,对本科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
(一)强化建设。坚持以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和领导,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引导干部认真学习新章程、精神,牢固树立,坚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