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按照《县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沐府办法〔2018〕4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全体机关干部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自纠,本单位无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驾驶员在公务用车运维费中违规报销费用等情况。
具体如下:
1、按照规定完成公务用车新标识喷涂工作。
2、无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现象。
3、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台帐,并严格公务用车使用人员、时间、事由、地点等信息登记,常态化公示接受监督。
4、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回单位停放。
5、租赁社会车辆都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实行一事一租。
6、公务用车都登记在本单位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