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集团公司:
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对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我公司开展了年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的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结合国资委《通知》要求对各方面内容认真进行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
年年初,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编制预算,并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年初预算车辆使用费为20万元,业务招待费10万元,差旅费20万元,截止2017年10月,长城公司共发生车辆使用费11.57万元,业务招待费5.21万元,差旅费9.57万元,没有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等问题,没有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