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负责本辖区心脑血管病发病报告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辖区心脑血管病发病报告系统,并为系统运行提供保障条件。(2)定期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病发病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该项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的年度考核。(3)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心脑血管病发病报告工作实施方案,并落实心脑血管病发病报告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本辖区心脑血管病发病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心脑血管病发病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心脑血管病发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2)负责本辖区心脑血管病发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开展心脑血管病发病报告管理质量评价。(3)负责本辖区心脑血管病发病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4)负责本辖区心脑血管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