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卫〔2016〕号
市卫生计生委
关于开展201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委:
根据《河南省卫计委中医管理局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豫卫妇幼〔20〕5号)及《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豫卫妇幼〔20〕6号)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经研究,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对全市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督导时间为2016年5月4日5月12日。检查督导周期为2015年的第一季度到2015年的第四季度,时间为一年。相关数据取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考核对象
各县区参与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有关单位,承担国家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