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建设是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本院很重视机关工作,本着以抓、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思路,落实机关的工作要求,机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完善机关建设,切实保障机关工作
根据《国家基层建设工作条例》及上级法院的要求,经市委组织部批准,本院于2013年底成立了昌吉市人民法院机关,机关有7人组成,下设9个党支部,其中包括一个离退休支部。有96人,其中在职72人,离退休24人。在职占到本院干部职工人数的45%。按照上级法院将党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本院将人数少的庭室,联合成支部,3人以上及干警人数较多的庭室,单独成立支部。为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每个党支部的均由庭室的主要负责人但任,各党支部的支部大多也是由庭室的负责人兼任。做到两结合两促进。2015年5月,根据上级机关工委的安排和部署,完成了机关,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紧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