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2016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市环保局:
按照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1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信息数据的通知》(渝环办发〔2015〕44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将二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工作总体情况
二季度,我县环境监察大队就我县境内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计检查单位72家,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其中工业企业48家、医疗卫生机构11家、工业园区1个、城市建成区餐饮业2家、蓄禽养殖业8家、污水处理厂2家。检查发现2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违法排污,1家畜禽养殖未正常使用沼气池、未建立沼液池。我县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上述3家违法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