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上半年全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安委〔2014〕2号)和《2014年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了确保区环境安全,决定自2014年3月下旬至5月31日,在全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区共出动340人次,排查企业98家,限期整改18家。其中,对乡杰森胶合板厂等18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联合港城镇和市政局,对港城镇塔山海周边8家养殖场进行集中整治,要求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并自行拆除厂房。目前已有3户搬迁,剩余5户正在动员搬迁中。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区成立了以邓启明副区长为组长,区环保局黄泽平局长、欧伟振为副组长的区环境保护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由区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组成,确保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