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首次廉租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为做好市廉租住房2016年首次分配工作,根据市人民关于印发《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方案》(桦政函[2008]12号)等有关规定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物配租分配方案如下。
一、分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8点11点30分。
地点:市一中报告厅。
二、分配的房源
本次共提供房源114套。其中:大兴小区62套、振兴东15套、永文小区21套、地勘新区16套。具体明细详见附图。
三、完全产权价格
出租租金:租赁廉租房租金根据《关于我市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桦发改发【2013】33号)确定,标准为0.8元/平方米月,一次性缴齐三年租金。
四、分配对象
至今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并经相关部门信息核查合格的城镇低保无房保障家庭,参加此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