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届六次全体会议、市委四届十次全体会议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促进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落实,确保按期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关于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机制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同意,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帮扶县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第一、驻村帮扶工作组、脱贫攻坚联合总支。
二、考核时间
从2015年起,每年12月上旬开展干部驻村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内容,分类制定考评细则,详见附件1—6。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年终,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移民局等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五个一”落实情况和干部驻村工作开展情况,采取自我鉴定、实地考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