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自查报告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清单的通知》(镇办发〔2016〕7号)和《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强责工程意见的通知》(镇办发〔2016〕8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现将我局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局认真贯彻落实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本部门推进强责工程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印发了《市地震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清单的通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对2015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16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报送了《2015年市地震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报告》和《2015年市地震局落实党风廉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