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落实2016年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县纪委:
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宝委廉〔2016〕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履行主体责任和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县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传达学习领导讲话精神,安排部署落实相关工作。
2.研究制定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我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3.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单位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办机构负责人与科室负责人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