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建议
县农业局十三五规划发展建议
近年来,我县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是各级的一项重要工作。部门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于扶持:
一是完善财政支农政策。
农业补贴方面,将合作社纳入相关农业补贴支持范围,新增的各类农业补贴优先向合作社倾斜。鼓励以合作社为主体参加农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农业保险费补贴政策。
农业产业发展方面,将合作社作为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逐步扩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及其他相关资金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更多地开展联系和合作,推广完善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多种经营方式。
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以合作社为依托,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