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政局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查工作,(...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结合我局实际,(...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是指我局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职权行为。
第三条 法制审查工作应当坚持合法性、适当性原则,(...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并参考政策规定。
第四条 法制审核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程序合法,(...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第五条 对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属于我局法定职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