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强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构建由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协同共管,规范有序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运行机制,完善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水平,减少财政和国有资金支出,纠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和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突出问题,巩固和扩的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1.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凡机构编制事项须报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专项办理。严格执行编制前置审批制度,各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需向机构编制部门报送用编申请,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后,再按规定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机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按照、要求对全市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