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原则
征收拆迁工作经费使用遵循“厉行节约、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经费标准
征收拆迁工作经费包括按户计算的工作经费和用作奖励的工作经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行为加快推进征收拆迁工作的实施意见》(镇办发〔2012〕110号)的规定,(...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按户计算的工作经费低于原工作经费(项目补偿安置总费用的6%)的,(...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下同)。
三、使用范围
征收拆迁工作经费应用于下列支出:
(一)征收拆迁事务性支出
项目调查登记、补偿方案制定、现场公示、信息登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处理、评估机构选择、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房屋安置、信访稳定等事务支出的办公、差旅、通讯、交通、宣传、用餐、公证、登报、医药、慰问、保安、法律服务等费用,(...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