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质人:(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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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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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为了确保向广西北部湾银行城北支行新增借款当中的贰佰万元能够按期还贷,(...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依据《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订立本合同,(...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不存在争议纠纷。
2、本合同项下甲方出质在南宁市的人人乐超市、梦之岛百货、华联超市、南城百货超市甲方的应收款是真实、合法的、有效,(...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