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质押合同(用于公路收费权质押)
出质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借款人和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止。
第三条担保的范围
甲方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实行的费用等有关费用。
第四条专用账户的设立和托管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或在本合同项下质押公路开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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