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即卖方)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位于市(以下简称“该房屋”)的买卖(居间)合同,(...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均视为乙方完成本事项。
2、乙方根据贷款银行的需要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起至该房屋抵押完成、《房地产权证》交回贷款银行为止。如果贷款银行不需要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