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担当,切实提高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开展落实监督责任研讨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纪发〔2015〕16号)要求,乡纪委于2015年4月15日组织乡纪委班子成员及纪检监察干部就文件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对4个方面的重点研讨内容进行了逐一研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如何科学高效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研讨情况
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有利于纪委在同级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斗争主业,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讨论认为:作为基层乡镇执纪监督问责机关,乡镇纪委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细化责任内容。准确划清纪委与、与相关监督部门的责任,明确责任界限,做到主体明确、层级清晰、无缝衔接。同时有效结合当前机构改革工作,理清各内设机构责任,防止责任交叉或出现责任真空地带。二是量化责任标准。整个监督过程都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