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谅解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充分自愿协商,达成如下赔偿谅解协议:
一、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万元为清(该赔偿款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谅解金等全部项目及数额)。
二、第一期赔偿金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付给乙方,第二期.赔偿金万元由甲方交至中间人处,待武阔案判决生效后再由中间人付给乙方。
三、乙方自愿以本协议作为对武阔的谅解书或单独再出具对武阔谅解书(在甲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需要乙方单独出具时由乙方出具),请求对武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四、本案如涉及其他致害人或受害人,则其他致害人或受害人的相关赔偿谅解事宜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他致害人或受害人的赔偿谅解事宜进行干涉。
五、双方承诺:1、放弃对本协议的撤销(解除)权,否则,若甲方反悔,无权要求乙方返还赔偿款项,若乙方反悔,则需承担双倍返还赔偿款项的违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