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范围
与签定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保证书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二)工作部署情况;
(三)责任落实情况;
(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五)行政执法情况;
(六)行政许可情况;
(七)基础管理情况;
(八)应急管理情况;
(九)事故查处情况;
(十)工作创新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否决:
1、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包括职工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及经济损失事故等);
2、事故死亡人数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值的;
3、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未整改到位的;
4、瞒报、漏报事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