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内部控制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市社保中心:
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2015年度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云社险函﹝2015﹞4号)要求,以经办机构是否结合本地实际需要按组织风险控制、业务风险控制、基金财务风险控制、信息系统管理风险控制、风险控制管理监督检查五个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在经办管理各项业务中风险控制制度是否得到遵行,风险控制管理监督工作是否开展,监督评价结果是否得到运用,整改措施是否及时有效为自查内容,重点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管理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金收支管理合法性
社保基金收入按规定入账,不存在隐瞒、截留、坐支、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的情况,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不存在基金被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社保资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