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体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体会议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上来,根据和省、市委、区委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组织开展全体会议精神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街道宣讲活动于2015年1月中旬正式启动,集中宣讲于2015年2月底结束,深入宣讲于2015年3月底结束。
二、宣讲组织
成立街道学习宣传全体会议精神宣讲活动宣讲团。工委任组长,工委任副组长,街道工委成员以及各社区总支任成员。按照区委、街道工委集中宣讲活动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在本辖区、本系统内宣讲活动。
三、宣讲对象
宣讲对象为全街道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街道机关、社区、“两新组织”广大干部群众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力求实现宣讲对象全面化、宣讲范围全覆盖。
四、活动安排
1、开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