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婚姻登记“以县为单位、集中登记、网络管理”的目标。根据民政厅《关于加快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甘民发〔〕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以《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为依据,以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以公开、公正、高效为原则,按照信息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标准,设立县(区)婚姻登记服务大厅,满足社会服务需求,全面提升全市婚姻登记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更好服务。
二、任务及标准
(一)完成县(区)新的婚姻服务大厅的设立。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标准:1.要经省级人民(或其授权机关)以文件形式确定其登记资格。2.婚姻登记机关是行政单位或财政补助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