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跟踪审计人员现场
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大开发区对在建工程管理力度,提高各造价咨询单位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更高效地为开发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服务。
二、范围
适用于在开发区从事跟踪审计活动的造价咨询单位。
三、奖励
1、所跟踪审计工程工程量收量及时、准确,工程造价控制严格等表现比较突出的造价咨询企业,将予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与审计费一起支付)。
2、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工作,建设单位认为在其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均给予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四、处罚
造价咨询单位或跟踪审计人员应遵守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跟踪审计主要内容包括:
1、成立项目跟踪审计组,确定项目负责人(一般由造价工程师担任)和现场负责人并报送国土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