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计委(计经委):
根据、中发[1997]13号文件有关在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建设标准进行了改革、调整和重新规范,制定了新的《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经报请批准,现将《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国家发展计划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通知
抄送:、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中直管理局、国管局,总工会、妇联、共青团。
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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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