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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政策依据:
《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人民第号令)
三、受理条件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租赁当事人双方、单方均可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申请材料: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新增(fd0004)提交以下资料:
(一)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