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卫生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状
根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要求,为了充分调动本单位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积极性,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一步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良好局面,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确保完成全市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明确本单位领导在人口和计生工作中的责任。向市卫生局签订如下责任状:
一、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目标
(一)约束性指标(20分)
1、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
2、出生及各项指标统计合格率达100%。
3、综合节育率达90%以上。当年长效避孕率达80%以上。
4、本单位当年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达100%。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指标(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