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乡镇人民,县直机关各单位:
过来,由于重大事项报批制度执行不严,致使我县重大文体活动、外出学习考察、承办各类会议(含展销活动)等活动处于无序状态,出现了过多过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关单位正常办公秩序。为此,经县委、研究,特就严格执行重大文体活动、外出学习考察、承办各类会议(含展销活动)报批制度作出如下规定:
一、关于严格执行重大文体活动报批制度的规定
1、重大文体活动,包括:全县性的大规模的文体活动;由县直部门主办的跨行业、跨系统的文体活动;由乡镇牵头的跨乡镇的文体活动;由县直部门承办的全州性行业文体活动。
2、年内需要举办重大文体活动的单位,年初要做好计划,报县委办、办审批,审批之后再组织实施。
3、年初没有报送计划或计划未经审批,各单位不得擅自举办重大文体活动。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承办单位必须写出书面请示,报县委办、办审批后再按要求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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