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根据《价格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要求经营者遵循调价申报和备案制度,(...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加强对关系民生的各类商品,(...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做到一日一报,(...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要及时向县委、领导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大市场价格检查力度
组织力量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县城“的士”、县城短途客运票价等进行检查,(...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串通涨价、哄抬物价、散布、捏造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等不良价格行为。
四、发挥“12358”举报电话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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