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广播稿-维护国旗尊严 严肃升旗纪律-国旗下的讲话[VIP]

发布时间:2014-7-6文章大小:1220字节页数: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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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园广播稿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1949年10月1日,世纪伟人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成立了!在世界的东方大地上树起了一面令世人嘱目的旗帜——五星红旗。五星红旗的旗面是红色的,红色象征革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象征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星红旗是的国旗,《义勇军进行曲》是我国的国歌。国旗、国歌是一个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是我们国家的标志。(校园之声广播稿)热爱祖国应该从尊重国旗、国歌开始。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国旗法》,根据《国旗法》第十三条规定:全日制中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工作日和学习日要升挂国旗。《国旗法》还规定: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奏国歌、唱国歌。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不懂得热爱国旗的学生,无论他多么出色,都不是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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