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
学前教育资助实施范围为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包括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或者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孤儿、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幼儿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各地(幼儿园)应根据市分配指标,(...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确定最后资助对象。
三、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资助标准原则上为每生每年1000元,(...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具体资助人数以市分配为准。
四、资金分担
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市负责统筹落实。相关幼儿园要从事业单位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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