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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

时间:2014-7-2 7:37:3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实施范围学前教育资助实施范围为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二、资助对象学前教育资助对象为实施范围内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或者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孤儿、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幼儿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各地(幼儿园)应根据市分配指标,合理界定资助条件,确定最后资助对象。三、资助标准学前教育资助标准原则上为每生每年1000元,各地(幼儿园)申请资助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在园幼儿数的5%,具体资助人数以市分配为准。四、资金分担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市负责统筹落实。相关幼儿园要从事业单位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扩大经费来源,逐步建立健全资助为主体,幼儿园减免收费等为补充,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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