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区民族工作在区委、区的正确领导及上级民宗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工作基本方针,全力营造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维护全区民族领域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实施三项机制,切实加强民族工作
区民宗局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维护民族领域和谐稳定。
1、积极探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对民族领域的一些不稳定因素提前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做到事前有评估、有预防,及时跟踪、及时化解,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一线。
2、全面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我们成立了少数民族调解,调解成员包括区民宗局、区司法局以及综治、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调委会下设调解室,上墙公示了各项制度,规范了调解流程,明确了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