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系统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机关及直属单位办公用房管理,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服务到位、成本合适的办公房管理体制,实现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令621号)、《市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规定》(洛办〔2011〕97号)和《市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规定,市卫生局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为做好此次清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
1、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是新形势下加生系统机关后勤建设的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形象的客观要求,是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2、专项清理工作要认真查阅已建和在建卫生系统办公用房的各类基础资料,查清投资渠道、建设规模、使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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