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备违纪的处理
预备在预备期内违纪、校规,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资格处分。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对其给予批评教育。
1.有思想松懈表现,不能时时以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同学中不能很好地起到表率作用;
2.不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经常迟到或无故缺席;
3.不能及时提交思想汇报、不按时缴纳党费;
4.学习成绩有明显下滑,考试课程一学期超过1/2科目不及格;
5.有打架、斗殴、酗酒等不良现象;
6.有考试违纪现象,但未构成作弊行为且情节较轻;
7.所在班级(或宿舍)同学出现重大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其未能及时制止,并向组织反应。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延长其预备期。
1.思想松懈较严重,退步明显,违反校纪,在同学中产生严重不良影响但有悔改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