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县2014年财政正常运行、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我县2014年19月地方财政运行情况,现拟对年初的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一、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则
(一)省实际下达我县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相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变动。其中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收入调减70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调增收入1,697万元,红林农场划转经费调增收入1,610万元。
(二)2013年8月省下达我县地债资金16,172万元,比年初预算11,000万元增加5,172万元,其中新增省举债1,172万元,县举债4,000万元,按相关规定要纳入预算管理。
(三)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琼财预〔2013〕1187号)文件要求,清理收回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4,04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12,635万元,基金1,412万元),以上这些资金要重新安排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