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及成效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始终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保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各个部门得到认真贯彻落实。并通过规范联系部门的办案协作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彰显出“三个增强”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纪检监察职能得到增强。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成立以来,通过制度的建立,纪检监察职能得到了有效的发挥,打造了一个全新的纪检监察工作平台和联系纽带,实现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优化组合,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时间、精力较为集中,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力度得到加大,充分调动了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高了监督效率。
(二)落实办案协作机制,监督检查实效得到增强。与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机关协作配合落实办案协作机制,改变了以前同级监督乏力、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