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让广大困难体验到组织的关爱和互助,广泛筹集“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规范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监督工作,经镇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互助基金是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由镇互助基金领导小组负责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为帮助困难、或因病因灾等意外原因造成特殊困难的克服暂时困难,开展关爱工程而建立的公益性互助资金。
二、基金的来源及用途
第三条基金来源主要有:
1、镇划拨;
2、组织部党费下拨;
3、企业、部门、农村党支部捐赠;
4、和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款。
第四条基金用途主要是:
1、重大节日期间对困难的慰问金;
2、因灾因病影响了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的应急补助款。
三、基金使用
第五条基金主要用于镇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