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分局的信访工作,(...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信访工作规则》,(...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具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社会组织向分局的下列来信或来访:
一、检举、揭发偷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或者提供查处线索;
二、检举、揭发本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提供查处线索;三、询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第三条信访工作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就地解决的原则,(...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事事有结果。
第四条办公室是信访工作的管理机构,(...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直接办理信访事项;三、要求机关各职能部门提供信访事项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