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发展工作制度
发展工作是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工作,包括对申请积极分子的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手续,对预备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发展工作要严格按照章程和《发展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的积极分子,明确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动机,确立为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做要求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2、要求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不设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