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治安巡逻队伍
(一)建立专业警力巡逻队伍。派出所要部署警力做好治安巡逻工作,要做好对辖区重要路段、重点部位、案件多发部位的治安巡逻,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上,提高见警率。
(二)建立街道巡防队伍。街道建立10人以上的专职巡逻队,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主要道路、重点要害部位、案件多发部位的巡逻防控工作。
(三)建立居巡逻队伍。各居要建立治安巡逻队,因居制宜,组织居民进行巡逻,每班不得少于4人,确保常年坚持巡逻。
(四)建立义务巡逻队伍。要充分发挥“平安自愿者协会”的作用,组织部分老、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工人成立“五老”义务巡逻队,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认真落实治安巡逻制度
(一)坚持干部带班制度。各级巡逻队伍在执行治安巡逻任务时,必须安排干部带班。街道实行科级带班巡逻制度,村居巡逻队要有1名两委班子成员带班巡逻,及时妥善处置巡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