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事项和重大活动档案(以下简称为重大事项档案)的管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省档案管理条例》,(...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档案的管理。
本市主办、承办重大事项的单位,(...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档案,(...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以及举办的重大政治、经济、贸易、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外事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对重大事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