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加强管理、严格组织纪律、着装整齐统一、规范请假签到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1、请、休假都必须办理报批手续,(...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每天次扣款100元。
2、一般干部请事假,(...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二天由综合股批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副股级以上干部请假一天以上均报局领导批准。需续假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3、请病假(含住院)一律凭公费医疗门诊部疾病证明(急诊住院者除外),(...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应在入院前告知分局、股负责人。
4、请工龄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的在职干部、职工由分管局领导批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需续假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5、按有关政策规定,(...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不休当年工龄假: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五十天;事假累计超过二十天;疗养时间超过本人工龄假天数。休晚婚假、产假、探亲假、如当年已休工龄年假,(...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