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1958年出生,1977年9月参加工作,区人大代表。1977年9月至1981年4月在揭阳县新亨公社硕和小学任民办教师、1981年5月至1990年4月在揭阳鞋厂任女工组长和工会干事;1990年4月至1992年10月在揭阳县任工会专职干事,1992年10月至现在在揭阳市任局工会副主席,1998年当选为揭阳市榕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本人从事政工工作30年来,负责过劳资、女工、工会工作,独立完成单位工会年终总结等15篇,起草了单位制度5个,总字数约16.5万字,宣传栏13幅,有较强的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在工作中能独当一面,尽职尽责,多次受到单位领导的肯定和表扬。独立撰写的论文《试谈中年职业女性如何应对心理危机》和《浅析如何做好女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发表于《揭阳日报上》。现将几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业绩
㈠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到位不到位,直接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