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三月二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26日令第344号公布 2011年2月16日第144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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