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基层“后进集中整顿”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基层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执政基础,根据《关于开展“活力提升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乐组通〔2012〕16号)文件精神,现就实施基层“后进集中整顿”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抓、强班子,抓发展、明思路,抓覆盖、建组织,抓规范、建制度,抓阵地、建场所,抓保障、增投入”的要求,通过后进基层集中整顿工作,着力解决在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反映等方面存在问题,实现后进基层整顿转化率达100%,全面加强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基层建设,提高科学化水平。
二、整顿对象
局根据《关于开展“摸底分类大排查”行动的通知》(乐组